湖南法院网讯 近日,汝城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兑现一起民间纠纷案件,获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何某某于2012年5月3日向朱某某借款3.45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借款后不久何某某便举家外出,音讯全无。之后9年时间朱某某多次到何某某家中催讨借款,但均未见到何某某,现朱某某诉至汝城县人民法院。该院大坪法庭收到案卷后,法官助理通过查询平台查到了何某某的电话,联系上何某某后,其表示经济困难,难以偿还借款。法官助理通过十余次电话沟通,耐心细致地做何某某的思想工作,最终何某某同意偿还朱某某借款,但当事人双方对利息的支付仍存在较大争议,法官助理向双方多轮沟通,最后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朱某某放弃部分利息,何某某将相关款项汇至法院账。这起近十年的纠纷得到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双方都对结果比较满意。
“感谢你们,感谢法院,要不是你们,我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拿到这笔钱。”到法院领取钱款的时候,朱某某激动地握住法官助理的手,再三表示感谢。
自诉源治理工作开展以来,该院为提高审判质效,减少积案,化解执行难,积极拓展诉前调解、诉中调解、诉调对接工作模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预防潜在纠纷,减少案件增量,多源解纷机制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