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陕西县城关先后两次奔赴四川省万源市,并在太平镇的大力协助下,查结并调解一起故意损毁财物案件,切实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2017年1月23日22时,县城关镇新田村安置点3号楼1单元住周某报警称:其房屋两扇窗玻璃被砸碎。接警后,城关及时前往进行调查,但由于该安置点内未安装视频监控,加之每栋楼内入住有大量外乡人员,民警虽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均未获取任何有价值线索,导致案件调查一时被搁浅。
民警没有气馁,继续加大走访力度。2月6日22时,周某家的防盗门和卷闸门又被人砸坏。通过现场勘察,民警虽在现场未提取到任何痕迹物证,但通过作案动机判断,两起案件的嫌疑人肯定是同一人,于是民警及时调取了出入“文笔山”路段的所有监控资料,以便发现案件线索。
通过查阅视频资料发现,两次发案前后曾有两辆无牌照的白色起亚和白色雪佛兰小轿车从文笔山坎下经过,再通过查阅沿线的视频监控发现,两辆小轿车于案发后驶离县城并上了高速,于是民警又赶至高速公路管理处,及时调取了其运行轨迹,发现两辆车均在四川省万源市太平镇下了高速,于是民警当即驱车前往万源市进行调查。
在太平镇的大力配合下,民警及时找到了两辆小轿车车的车主,经询问获悉:其称案发当日曾将车辆借给太平镇毛坝子村一名叫李某阳的男子使用过,但至于其从事什么活动并不清楚。获悉此情况后,民警又撵至李某阳的老家进行调查,但未发现其行踪。
民警还是没有气馁,在向受害人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利用各种方法,很快获悉了李某阳父母亲的落脚地点。为了能尽快破案,民警放弃休息时间,再次赶至李某阳的老家对其父母进行政策攻心。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民警的耐心工作下,违法嫌疑人李某阳(男,现年25岁)于近日在其家属的陪同下来到城关并主动交待了事情经过:2015年2月,李某阳在外打工时认识了城关镇新田村村民村民唐某,并借款四万元给唐某。后李某阳多次从四川老家来到向唐某要账,唐某承诺会尽快还款,但当其离开后唐某总以各种借口进行推诿,导致其欠款一直未还。2017年1月23日,李某阳再拨打唐某手机时,唐某手机总是处于关机或呼转状态。为了及时讨到欠款,李某阳于1月23日、2月6日,先后两次租借朋友的轿车来到唐某家,但发现其大门紧锁,便认为唐某是在故意躲债,便从路边捡起砖头将房屋两扇窗的玻璃、防盗门和卷闸门砸毁。但熟不知2016年年底,唐某已将其房屋出售给了受害人周某,由此产生了误会。
查明情况后,为了消除当事双方的隔阂,民警随即召集双方在一起进行磋商。在协调会上,李某阳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主动向周某赔礼道歉、承认错误、赔偿损失,并取得了周某的谅解。当从民警手中接过赔偿款时,周某异常激动,并对民警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表示感谢。(通讯员:杨关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