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民法典中,对于无借据的借贷纠纷,债权人主张债权时,可以提供其他债权凭证,证明债权的存在。如果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法院将支持其主张。
在无借据的情况下,债权人可能需要提供其他形式的债权凭证,如转账记录、电话录音或证人证言等,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这些证据可以帮助债权人证明债务关系的存在,从而在法律上得到支持。
债权人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这可能包括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以证明借款的事实和金额。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借款金额、出借人的支付能力、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交易细节等,来判断债权债务关系是否成立。
在法庭上,法院会对债权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核和认定。如果证据不足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法院可能会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因此,债权人需要确保提供的证据充分且合法,以满足立案条件。
总的来说,尽管新民法典下没有借据,但债权人仍然可以通过提供其他债权凭证和其他相关证据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这些证据可能包括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重要的是,债权人需要确保提供的证据充分且合法,以满足法庭的立案要求。如果证据不足,法院可能会驳回诉讼请求。因此,在发生无借据的借贷纠纷时,债权人应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