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民事借贷纠纷时,如果接到法院传票而不去,可能会面临以下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被告接到法院的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这意味着即使被告没有出庭,法院仍然可以基于现有的证据对原告提出的主张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如果被告在判决生效后未能履行义务,即偿还借款和可能产生的利息等,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各种措施,包括查询被告的财产状况、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等,以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到实现。
如果被告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可能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
如果被告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将触犯刑法,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在民事借贷纠纷中,如果被告接到法院传票而不去,将会面临缺席判决、强制执行、信用受损以及可能的刑事责任。因此,建议当事人积极应诉,尊重法律程序,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