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间借贷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而是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这是因为借贷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和治安管理,不直接介入民事案件的处理。
尽管公安机关不直接处理民间借贷纠纷,但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一些通知和意见,限制了公权力的滥用。例如,《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的通知》和《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等文件,旨在防止公安机关非法干预经济纠纷。
当债权到期且借款人不偿还债务时,建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此过程中,当事人需要准备诉讼材料,包括起诉状、身份证明、证据等,并按照法定程序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安机关可以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但不会直接介入此类民事纠纷。
综上所述,公安部不会直接处理借贷纠纷,因为这属于民事纠纷而非刑事案件。当事人应当通过法律途径,如向人民法院起诉,来解决借贷纠纷。公安机关可以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和建议,但不会介入具体的民事纠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