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法院立案,接下来就是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前三日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这意味着,在正式开庭审理之前,原告和被告都将收到法院的传票,上面会注明开庭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
在开庭前,原告和被告都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原告需要收集一系列的证据,包括借钱协议或借据、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债务人借钱用途的证明、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等。这些证据将在庭审中用于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和有效性。
在庭审中,法院将对借贷行为的合法性、是否受到法律保护以及债权债务关系的明确性进行审查。通过庭审过程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法院将作出判决。如果被告在判决后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和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如果超过三年,人民法院将不予保护。因此,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及时提起诉讼非常重要。
综上所述,民间借贷纠纷案法院已立案后,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X进行审理。原告和被告都需要按照法律规X的时间和程序行事,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以免错过维权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