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民间借贷纠纷经过法庭调解后,如果一方不执行调解协议,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采取以下措施:
如果调解书或判决书已经生效,但对方不履行义务,你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如果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此外,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自行达成了和解协议,但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的法律文书。
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这意味着如果你在两年内不申请强制执行,你可能会失去强制执行的权利。
如果你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找专业律师咨询。律师可以为你提供详细的法律解决方案,并帮助你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借贷纠纷庭上调解后不执行的情况并不少见,但根据中国的法律,有明确的处理途径和措施。重要的是保持与对方的沟通,并及时采取法律行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尽量在发生纠纷时选择调解或和解的方式解决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程序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