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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借贷纠纷案例分析,借贷纠纷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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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纠纷案例分析

案例一

  • 案情介绍 2000 年 8 月,原告与被告某汽车板厂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原告将 600 万元借给被告某汽车板厂,期限两年,二被告未如约偿还。
    • 法院判决要旨 某汽车公司与某汽车板厂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苏某集团公司和某汽车板厂应连带承担还款责任。法院判决二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给付原告 600 万元。
    • 相关法律问题 合同第三人主要有第三人利益合同中的第三人、合同履行中的第三人、合同权利义务转移时的第三人、合同保全中的第三人、合同侵权时的第三人五类。

案例二

  • 借款未出具借条的纠纷 张某借给亲戚 10 万元未打借条,催要时私自录音,因无法提供其他证据映亲戚借款的事,最终法院没有支持张某的请求。熟人之间借款不论关系多好,都应出具借条写明双方真实姓名、借款数额及还款期限,最好找无利害关系人作为人签字见*。
    • 借条书写注意事项 赵某向王某借款,王某代写赵某签名,后王某索要借款遭拒,因借条不真实请求未得到支持。借条一般要借款人亲笔书写并签字、盖手印,若无法亲笔签名应盖手印并找他人见*。

案例三

  • 案件详情 张三与李四本是朋友,李四因个人账户问题请求张三协助通过其账户接收款项并承诺无需张三担保,后李四未履行还款义务,张三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 律师工作 邹律师收集包括借条、微信聊天记录、银行交易明细等关键证据,成功证明借贷关系及李四未还款事实。
    •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李四返还张三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应的资金占用损失,虽合同无效张三未获律师费赔偿,但本金及部分损失得以追回。

案例四

  • 案件经过 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法院,张三多次催收未果。
    • 审理过程 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受理,张三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锐春律师到庭参加诉讼,A 公司经依法传唤未到庭。王律师提交借条、银行流水明细等证据,证明借款关系及 A 公司担保责任。
    •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李四偿还张三借款本金 54.446714 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A 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