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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院借贷合同纠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借贷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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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借贷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概况

借贷合同纠纷案件基本情况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借贷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指南显示,借贷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分为几类,主要包括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以及经批准开展借贷业务的非金融企业所涉借贷合同。其中,第一类借贷合同纠纷即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是法院统计口径上的主要类型。值得注意的是,非金融企业之间违反金融法律规定拆借资金的,不属于民间借贷,而是作为企业之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

借贷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的问题

近年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呈现出增长趋势,案件数量和标的额激增。特别是出现了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高利贷”,这种借贷合同的高利率影响了正规金融机构的储户和银行存款规模经营收益。此外,一些借贷合同存在隐性条款,法院难以推断实际放贷本金金额。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借贷合同纠纷的处理措施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民间借贷领域防范惩治虚假诉讼工作,自2019年以来,深入开展“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关于健全完善防范与打击“套路贷”及虚假诉讼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强化信息支撑,坚持关联案件强制检索,坚持民间借贷案件集中审理,严把立案、审理、执行三大关口。对于虚假诉讼行为人,采取罚款和拘留等处罚措施,并通过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加强宣传教育。

实际案例分析

在实际案例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原告焦新华与被告陈高峰、南京从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焦新华多次向两被告主张偿还欠款均无果,故诉至法院。被告陈高峰提出管辖权异议,但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认定原告焦新华有权依据原合同管辖协议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决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10000元,并支付逾期还款产生的利息及律师费。

结论

综上所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借贷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确保司法公正和效率。通过制定指导意见、加大处罚力度和加强宣传教育,有效防范和打击了虚假诉讼行为。实际案例显示,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不仅关注合同条款的合法性,还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债务关系的正当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