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互联网,有两起不同的400万元借贷纠纷案件。第一起案件发生在河北省博野县人民法院,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努力下调解成功,达成了分期偿还的协议。第二起案件则涉及到了一起民事案件,被告一方的赵春焕收到了法院的《民事裁定书》,驳回原告李女士的起诉。
在河北省博野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400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被告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原告借款500万元,后因资金困难未按期偿还,截至起诉前尚欠原告400万余元。承办法官在权衡双方利益并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采取调解的方式处理此纠纷。经过多次沟通,原告同意放弃追偿欠款利息,被告表示将分期分批尽快偿还剩余欠款,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案件圆满解决。
在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李女士起诉赵春焕和张雪枫返还430万元借款。实际上,这笔款项是李女士和赵某委托张雪枫帮助赵鹏在刑事案件中获得轻判的款项。由于事情未能办成,张雪枫被要求退还费用,但在返还给李女士20万后,李女士提起了民事诉讼。然而,香洲区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该案件并非普通的民事纠纷,有经济犯罪嫌疑,因此裁定驳回了李女士的起诉,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综上所述,两起400万元的借贷纠纷案件虽然都是民间借贷,但处理方式和结果却大相径庭。第一起案件通过法院的调解顺利解决了纠纷,而第二起案件则因为涉及刑事犯罪嫌疑而被裁定驳回起诉。这些案例提醒我们在进行借贷活动时,不仅要签订明确的借款合同,还要注意防范潜在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