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担保的民间借贷纠纷中,代理词是诉讼代理人根据事实和法律,为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而发表的意见。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在撰写代理词时,需要明确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关键信息,以确定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担保人的责任需要根据《担保法》第19条和第26条的规定来确定。如果借款合同未约定担保方式或约定不明确,担保人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果未约定担保期限,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需要证明借款关系是否成立以及借款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没有书面合同,当事人需要提供其他证据,如转账记录、通讯记录等,以证明借款事实。
在某些情况下,被告可能会对借款金额提出异议。如果发生争议,应当根据实际转账金额或其他证据来认定借款数额。例如,如果被告实际收到的款项少于原告主张的金额,应当根据实际收到的金额来认定借款数额。
民间借贷的利息计算需要遵守《合同法》第211条的规定。如果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支付利息。如果借款合同约定了利息,但未约定利率,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如果被告主张其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例如因为担保期限已过或者借款与其无关,代理人需要提供证据来支持这些主张。如果被告能够证明其在担保期限内已经履行了担保责任或者借款与其无关,那么被告可以免除担保责任。
在有担保的民间借贷纠纷中,代理词应当围绕担保责任的确认、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借款金额的认定、利息的支付以及担保人的责任免除等方面展开。代理人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为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同时,也需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和运用,以确保代理意见得到法庭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