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诉讼费是按照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来收取的,除了案件受理费外,还需要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民间借贷的诉讼费计算标准如下:
范围 | 收费比例 |
---|---|
不超过1万元 | 50元/件 |
1万元至10万元 | 2.5% |
10万元至20万元 | 2% |
20万元至50万元 | 1.5% |
50万元至100万元 | 1% |
100万元至200万元 | 0.9% |
200万元至500万元 | 0.8% |
500万元至1000万元 | 0.7% |
1000万元至2000万元 | 0.6% |
对于特殊情况,如申请保全措施或支付令,以及申请公示催告等情况,会有额外的收费规定。
一般情况下,民事借贷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如果案件中有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会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综上所述,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诉讼费是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具体的计算方法可参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至于谁来承担这些费用,通常情况下是由败诉方来承担,但也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由法院来决定。如果有更多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