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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纠纷的相关法律条文,借贷纠纷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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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纠纷的相关法律条文

利息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如果公民之间的借款没有约定利息,贷款方就无权收取利息。

借款期限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诉讼时效

《民法典》对借款纠纷规定了3年的诉讼时效,但这里的3年并不是简单地从借款日起计算,而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此外,《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其他相关规定

《关于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的意见》指出,公证机关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当事人的要求,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如果借款人到期不偿还借款(包含利息),公证处可以根据出借人的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由出借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以上条文是对借贷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有需要可以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