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的二审答辩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上诉人可能会指出,被上诉人的起诉状中关于借贷事实的陈述与一审认定的事实存在出入。这可能是因为起诉状是律师代书的,而律师在书写时对事实进行了简化,导致了一些出入。尽管如此,被上诉人在一审开庭过程中对起诉的事实进行了纠正和变更,如实陈述了客观事实。
上诉人可能还会质疑某些具体借款事实,例如借款的金额、借款的用途等。例如,上诉人可能会认为某些借款实际上是支付给其他人的,或者借款已经得到了偿还。
上诉人可能会辩称,某些债务并不是真正的债务,而是其他性质的款项,如房屋欠款、工资款等。
上诉人还可能否认某些当事人是适格的当事人,即他们不认为是真正的借款人或者贷款人。
最后,上诉人可能会否认欠款的金额,或者辩称已经偿还了部分或全部债务。
在结论部分,上诉人可能会总结其答辩意见,并请求法院支持其请求,如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判令被上诉人承担诉讼费用等。
综上所述,民间借贷纠纷的二审答辩状是一个复杂的法律文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借款的事实、证据的有效性、当事人的资格等等。如果您正在面临民间借贷纠纷,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好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