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案件民事调解书是指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后,人民法院依法确认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它是人民法院对调解协议效力的认可和确认,属于调解结案的法定程序,与判决书具有相当的结案效力。
借贷纠纷案件民事调解书的主要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标题应分两行,写明法院名称和文书类别,例如“XX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编号即年度和字号等,用于标识具体的调解书。。
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写明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等。。
即案件的性质,这里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简要描述双方的诉讼请求和案件事实,这是调解协议的基础。。
这是调解协议的核心内容,必须要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达成合意。。
一般会写明“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借贷纠纷案件民事调解书不同于和解协议,虽然都属于未经过法院开庭审理判决就提前以和平方式解决争议纠纷的协议文件,但其效力全然不同,达成调解协议后,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相关义务,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对调解协议内容予以强制执行;而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但如果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并制作调解书。
综上所述,借贷纠纷案件民事调解书是借贷纠纷案件中不可或缺的法律文件,它确认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法律效力,能够有效地解决借贷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