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费用主要取决于原告的诉讼请求金额。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案件受理费将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具体来说,以下是收费标准:
支付金额范围 | 费用比例 |
---|---|
不超过1万元 | 50元/件 |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 | 2.5% |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 | 2% |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 | 1.5% |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 | 1% |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 | 0.9% |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 | 0.8% |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 | 0.7% |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 | 0.6% |
超过2000万元 | 0.5% |
如果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可以依照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具体来说,以下几种情况可以申请免交诉讼费用:
此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情况也可以申请减交诉讼费用,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