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管辖权是指确定哪个法院有权审理此类案件。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管辖权主要根据以下几个因素确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管辖权通常是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也就是说,如果被告(借款人)的户籍所在地在你所在的地方,那么这里的法院就有可能对你的案件拥有管辖权。
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么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此外,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管辖法院,那么也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除了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民间借贷合同作为一种合同,其合同履行地通常是贷款方(出借人)所在地。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了发生纠纷时的管辖法院,那么债权人就只能向约定的管辖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管辖权可以根据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原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以及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来确定。同时,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有约定管辖法院,则需按照约定来确定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