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数量的集中爆发 从北京市某中级法院辖区受理的P2P网络借贷纠纷案件的数据统计可以看出,这类纠纷案件呈现集中爆发的趋势。特别是在2016年至2017年,P2P网络借贷纠纷案件的数量达到了高峰水平,占到了同期民间借贷纠纷收案总量的50%。尽管2018年上半年案件数量有所下降,但数量依然不容忽视。
多样化的案由 P2P网络借贷纠纷案件的案由多样,主要包括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企业借款合同纠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保证合同纠纷等。此外,还存在因平台与出借人之间签订委托投资协议、委托理财协议而产生的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平台参与诉讼的情况 在诉讼主体方面,大多数案件涉及自然人与网络借贷平台所属公司的诉讼,而自然人之间、企业之间的直接诉讼较少。P2P网络借贷平台涉诉的主要情形包括平台代出借人主张债权和出借人要求平台无条件兑付或承担保证责任。
原告不限于出借人 在诉讼主体方面,部分案件的原告是出借人(投资人),但大量案件的原告并非出借人。这些案件通常发生在借款人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时,由第三方(通常是网贷中介平台)购买出借人的债权,并由其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约定利率偏高 大部分P2P借贷民事纠纷中,当事人合同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在诉讼中,有的原告自愿将利率调整至年利率24%,但也有一些诉求利率超过24%而未完全得到法院的支持。
电子证据的认定 在网络借贷活动中,电子文件成为当事人间传递信息、记录事实的最根本载体。电子证据易于复制、易于保存,但也易于被伪造篡改或被破坏。因此,对于电子证据的真伪审查,成为P2P借贷民事纠纷中经常遇到的疑难问题。
处理鼓励金融创新与维护金融安全的关系 在审理P2P网络借贷纠纷案件时,法院需要正确处理鼓励金融创新和维护金融安全的关系。同时,还需要注重裁判结果与监管政策的契合,以及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裁判思路的探索 在审理P2P网络借贷纠纷案件时,法院需要在现有的法律法规框架下,积极探索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于管辖、合同效力、息费金计算、电子证据、平台责任、债权人保护等问题,给出具有可行性的建议。
综上所述,P2P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面临着诸多挑战,包括案件数量的集中爆发、多样化的案由、原告身份的多样性、利率的约定、电子证据的认定等问题。审理难点则涉及到如何平衡鼓励金融创新与维护金融安全的关系,以及如何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这些问题都需要法院在司法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总结,以促进P2P网络借贷行业的健康合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