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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判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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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判决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属于民事案件,并不属于刑事案件,其中不涉及刑事责任的民事纠纷案件不判刑,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不判刑,但是违约后需承担违约责任。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特点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判决书:

特点描述
金融借款合同的特点1.双方主体特定;贷款期限短标数额大,有担保人;金融部门不及时起诉、续贷转贷现象多,贷款被拖欠时间长;借款担保合同内容完备,手续齐全。2.给一方提供货币的叫贷款人,接受货币的另一方叫借款人。

金融借款合同发生的原因

金融借款合同发生的原因包括:

原因描述
金融部门贷前审查不严许多金融部门信贷管理存在漏洞,放贷前不审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和还贷能力,盲目将标的较大的款放出,致使大量贷款逾期的规定,对一些到期不能偿还贷款的借款人采用"以贷还贷"的转贷方法延长还贷期限,从而导致一些确无还贷能力的借款人包袱越背越重,积重难返。
借款人拒不还款借款人只顾个人利益,不信守合同,信誉低下,合同到期后,有偿还能力却拖欠不还。
担保人的义务因这类案件均有担保人,且担保人不止一人,当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时,按照《担保法》的规定,作为连带担保的保证人就应在担保期限内承担还款义务,但绝大多数担保人,因法律知识欠缺,认为担保只是履行一定的手续,也不明白一般担保与连带担保的区别,有不少担保人还振振有词的说:"我没有实际花银行的款,凭什么让我还钱"。
借款人经营亏本借款人没有偿还能力,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另外,借款人为躲避债务,常年外出打工,没有确切地址,只能用公告的方式判决结案,给法院审理和执行案件带来许多困难。
借款方因不可抗力或导致无法履行还款义务,而担保人也无能力偿还的占所审结案件的5%。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的常见争议事项

近几年来,受疫情冲击和经济环境影响,不少借款人出现断供问题,进而涌现出了大批量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虽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通常权责分配清晰,但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针对部分问题仍会作出不同的裁判意见。本律师团队长期为银行提供诉讼法律服务,处理过多家银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根据本律师多年行业从业经验,特在此对目前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因借款合同约定不明、实际计息不符合合同约定、法律法规适用存在分歧而导致的常见争议进行分析,从理论及实践角度出发对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中出现的常见问题分三篇文章进行探讨和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