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借款纠纷案件时,法院通常会采取调解的方式,以实现案结事了的目的,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当事人权益的影响。以下是几个具体的案例:
霍山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8月,现有在职干警91人,其中具有法官资格的67人,近三年年均审理案件2100余件,是六安市第四、五、六、七届文明单位。
新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标的达4.95亿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取得良好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德惠市人民法院菜园子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屯邻之间为了借款闹得不可开交,承办法官王书申从双方当事人的角度出发耐心调解,令双方冰释前嫌,案件圆满解决。
长武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系朋友关系,因资金周转困难,2020年6月李某从张某处借款30000元,借款期限届满后李某迟迟未还。后经张某多次催要,李某仍未归还,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速裁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李某对拖欠张某的借款事实予以认可,表示自己并不是不给钱,而是经济紧张确实没有那么多的钱,本来还想慢慢凑钱给张某,没想到张某竟直接将自己起诉了。速裁法官看到被告情绪变的激动,于是耐心讲解、劝导,讲明人情与法理,被告的情绪才逐渐有所缓和,同意进行调解。速裁法官便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线下调解。经过速裁法官不懈努力,最终,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达成了调解协议。此案通过调解结案,极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有效的化解了矛盾纠纷。
通过上述案例可以看出,法院在处理借款纠纷案件时,采取了多种调解方式,包括面对面调解、背对背调解等,以实现案结事了的目的。这些案例展示了法院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