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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一下」罗源借贷纠纷律师,罗源法院法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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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指出,进一步健全诉调对接机制,下大气力推动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作为满足群众司法诉求的“第一道门”,基层法院担负着一线“灭火”的职责,面对着多、杂、繁的问题,基层法院的法官和调解员承受着巨大的考验。近日,记者采访了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法院的两名法官和一名调解员,来了解基层法院工作者如何通过努力避免当事人矛盾激化,维护一线司法公正。

“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想问题”

在罗源县人民法院一楼立案庭的便民服务中心里,有不少“90后”工作者,“60后”的立案庭庭长黄碧霖显得格外“醒目”。

黄碧霖在立案庭工作了二十几年,去年退休后被返聘回法院继续“服务”。在立案庭其他的年轻法官眼里,黄碧霖像是他们身边的“定海神针”,无论遇到多么棘手的问题,她总能用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知识储备化解。

黄碧霖在立案庭工作了二十几年,在她眼里,当事人的事“无小事”

面对当事人,黄碧霖需要解答形形色色的问题,大到指导当事人用法律手段维权,小到解释各类案件的诉讼费用,甚至手把手教当事人如何写诉状,在她看来,当事人的事“无小事”。

“有些事旁观者觉得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但如果设身处地,从当事人的角度考虑,却是一件‘火烧眉毛’的大事。”黄碧霖说。

作为一名拥有二十多年立案庭工作经验的法官,黄碧霖深谙立基层法院是化解当事人矛盾的第一道“防火墙”,而基层法官是这道“防火墙”的“守门人”。

“只有站在当事人的角度看问题,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才能最大程度避免矛盾的激化。”黄碧霖说。

“调解有时像‘磨嘴皮’”

张训钿曾经在教育系统和司法系统工作过,2016年被借调到罗源县人民法院担任人民特邀调解员,他总是戏称自己的工作离不开“磨嘴皮”,而基层法院调解员的工作,让他将“磨嘴皮”的功夫发挥到了极致。

“罗源法院的法官每人每年手上有两三百份案卷,其中有很多相对简单的、标的比较小的案件,占据了法官的大部分精力。”张训钿说,基层法院调解的程序简单、时间短,作为调解员,他希望能够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在调解阶段化解矛盾,减小法庭上法官的压力,节约司法资源。

张训钿从2016年开始成为一名调解员,他感觉越来越多人开始意识到调解的重要作用

尽管调解书和判决书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但基层调解员有时候面临着一个不被理解的尴尬局面。“有些当事人觉得你不是法官,而是一个‘和事佬’的角色。”张训钿坦言,很多时候需要花很大精力跟当事人双方讲道理,劝双方换位思考、各退一步。

张训钿尽力在纠正当事人的“认知偏差”,“ 调解室和法庭一样,若想要通过调解解决问题,就必须遵守调解室的纪律,杜绝争吵,必须摆证据讲道理。”

尽管调解的过程总会遇到些波折,但是超过95%的调解成功率给了张训钿莫大的宽慰,更让他感到欣慰的是,如今已经有越来越多人意识到调解的重要性,也有越来越多人选择用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

“2016年我刚来到法院做调解员的时候,一年成功调解的案件大概是90多起,2017年一共100多起,2018年200多起。”张训钿回忆。

“希望在基层法院能发挥自己的专业所长”

与黄碧霖和张训钿相比,罗源法院的海滨法庭法官助理郑思清相对资历浅。刚刚硕士毕业三年的他,常常调侃自己是传说中“还没结婚,却审理起离婚案件的人”。

“离婚纠纷是我最常遇到的案件。” 郑思清笑着说,有些当事人看到他坐在面前,会觉得他“不经事”,说话缺少说服力。

从不适应到游刃有余,年轻的郑思清希望在基层也能发挥自己的专业所长

郑思清在基层法院的成长轨迹和多数法官有些不同,他毕业后曾在上海做了一年的律师,然后回到了家乡罗源进入法院,成为了一名助理法官。

刚开始面对大量的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等民事案件,郑思清有些手足无措,因为他发现一些案件处理起来比较棘手。“基层法院的独特性体现在法律适用的本土化,有些乡规民约和法律政策有一些差别。”郑思清说。

对于郑思清而言,专业知识是他的长处,但这有时也成为了他挫败感的

从起初的不适应,到如今的游刃有余,郑思清已经渐渐在“基层法官”这份工作中找到了归属感,如今他也在尝试涉足一些民事法庭中的商事案件,运用专业知识和专业的律师、法务们打交道,“希望在基层法院能够发挥自己的专业所长”。

(责编:林东晓、张子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