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并没有规定律师所与实习律师的相互关系的时候,实习律师是需要律师所支付工资的,往往是实习律师向律师所支付一定费用的,由律师所指派律师来指导实习律师如何学习执业技能的。这是一种教与学的关系。
后来出台了《工伤保险条例》及《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律师所与实习律师之间是劳动关系。律师所招收实习律师是要向实习律师支付工资并且要缴纳劳动保险。
教学关系与劳动关系有本质的不同。
教学关系是学习的人要向教导的人支付费用,教导方具有教的义务。
实习律师与律师所的劳动关系是实习律师作为劳动者具有劳动的义务;律师所依据劳动合同约定支付给实习律师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以及缴纳劳动保险的义务。其中律师所没有教的义务,至于实习律师是否学?那就是他自己的事情了。
律师所作为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约定每月按时向实习律师支付工资。不能按时支付工资,实习律师有权要求律师事务所支付工资,如果律师事务所不能支付,实习律师有权申请劳动仲裁。
我想再说点其他的,律师所方面的,律师所如果没有支付实习律师工资的能力,就不应当招收实习律师;律师所既然招收了实习律师,即使经济再困难,也应当自己想办法解决掉,也不能欠实习律师的工资。实习律师需要这部分工资来生存的。你不给人家工资,人家都发在网上了,你丢不丢人?想装x,可是裤子撕了,原形毕露了,太丢人了![捂脸][呲牙][大笑]
实习律师如果律师所不给你发工资,可以到律协反映,你肯定很快可以拿到工资的。你也不用担心律师所给你考核不合格;只要你好好工作,律师所他也不敢报复你。如果他敢报复你,你去找律协、去找律师科,肯定会解决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