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曾剑 每经编辑:董兴生
继自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后,纳川股份(SZ300198,股价2.80元,市值28.88亿元)再度暴露出内控问题。公司1月6日晚间披露,其自查并发现股东张晓樱向公司提供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张晓樱的另一个身份是纳川股份原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长陈志江的前妻。2013年8月,张晓樱与陈志江离婚,并分得当时市值逾5亿元的股票。
相关裁判文书显示,前些年,张晓樱与陈志江之间存在大量经济往来。2021年度,张晓樱曾起诉陈志江追讨欠款;与此同时,张晓樱与上市公司之间也存在借贷纠纷。纳川股份全资子公司福建纳川贸易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纳川塑业)曾在2021年下半年起诉张晓樱,要求对方返还路虎揽胜运动车型一辆,但纳川贸易败诉。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7月,因纳川贸易、陈志江、张晓樱等涉嫌共同操纵“纳川股份”股票,纳川贸易、陈志江遭到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该调查的结论尚未出炉。
据纳川股份公告,2022年11月,公司收到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2015年2月,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晓樱向公司提供1018.88万元借款。根据上述判决书,公司开展自查并发现上述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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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张晓樱已不是纳川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其曾是上市公司的老板娘。2011年4月,纳川股份登陆创业板,公司创始人、实际控制人为陈志江;彼时,张晓樱为陈志江的夫人。
2013年8月,纳川股份披露,公司董事长陈志江与妻子张晓樱离婚,其持有的股权被一分为二。当时,陈志江持有纳川股份6753万股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2.29%,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变动后,陈、张二人各自持有3377万股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146%。按公告当日的纳川股份收盘价计算,划到张晓樱名下的股票市值约为5.2亿元。
纳川股份1月6日的公告未披露公司与张晓樱的交易细节。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上市公司与张晓樱之间已出现了借贷纠纷。
2022年4月末,纳川股份在“关于累计诉讼的公告”中披露,2022年4月7日,张晓樱起诉公司、陈志江,案由为民间借贷纠纷,诉讼金额约为1801.38万元。该案已于2022年4月21日开庭,未判决,需二次开庭。在2022年半年报中,上市公司透露该案尚在二审中。
上市公司与张晓樱还曾因车辆使用问题对簿公堂。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22年2月发布的一则民事判决书显示,纳川股份全资子公司纳川贸易于2021年11月起诉张晓樱,称对方于2021年3月离职后未返还公司名下的一辆路虎揽胜运动车辆;纳川贸易要求张晓樱返还车辆并支付车辆使用费。思明区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决驳回纳川贸易的全部诉讼请求(二审按纳川贸易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于2022年4月中旬生效)。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与张晓樱存在纠纷的不只是纳川股份,还有张晓樱的前夫陈志江。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厦门中院”)2021年9月下旬发布的一份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原告张晓樱与被告陈志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厦门中院于2021年4月19日立案受理后,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张晓樱在起诉理由中指出,2020年9月17日,陈志江向张晓樱借款4000万元。借款期限届满后,陈志江未按期清偿借款本息。庭审中,张晓樱称,因起诉后陈志江已归还2500万元,其变更诉讼请求为:陈志江向张晓樱偿还借款1918.59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而陈志江辩称本金及利息业已还清,张晓樱诉请无任何事实依据。
厦门中院在审理中指出,张晓樱与陈志江原系夫妻关系,双方多年间存在大量经济往来。
2018年9月21日,张晓樱向陈志江转账396元,备注归还相关人员的报名费;2019年10月17日,陈志江向张晓樱转账2500万元;2019年10月18日,陈志江向张晓樱转账1500万元;2019年10月18日,张晓樱向陈志江转账4000万元;2019年12月31日,张晓樱向陈志江转账1500万元,备注借款;2020年9月17日,张晓樱分四笔向陈志江转账4000万元;2020年11月6日,张晓樱另向陈志江转账400万元,备注为借款。此外,2020年10月28日~2021年5月20日,陈志江向张晓樱合计转账5600万元(备注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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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审理情况,厦门中院一审判决陈志江偿还张晓樱借款本金560.54万元及相应利息等。
此外,纳川股份2022年10月28日公告,陈志江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冻结原因系因其前配偶张晓樱向法院主张与陈志江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所致”。上市公司当时称,陈志江正在积极与张晓樱协商解决离婚后的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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