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法院网讯 近日,芦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完毕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扣划、失信压力下,被执行人贺某、刘某当场履行还款义务。
2016年9月,贺某与刘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温某借款30000元,并出具了欠条一张,约定利率为10%。但贺某与刘某“赖”了一年仍未偿还,温某多次催讨未果,将其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贺某与刘某须偿还温某本金及利息40000元。
执行中,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贺某与刘某未果,通过对贺某与刘某的财产查询,查明刘某银行账户有存款5000元,遂立即扣划至法院账户,并将贺某与刘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告知其纳入失信名单对出行、贷款、子女入学等很多方面会造成信用影响。迫于失信的压力,贺某与刘某带着35000元来到法院,当场履行完毕。
编辑:芦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