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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们科普一下借贷纠纷调解中,民间借贷纠纷案调解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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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衡南县司法局江口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2014年,唐某元因生产需要,向贺某年借款1万元,约定利息为2%,期限一年。由于生产经营问题,唐某元在期满后没有归还贺某年的借款。借款逾期后,贺某年多次向唐某元索要本金及利息,但唐某元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诿不予偿还欠款,直至近期,双方发生争吵,并发生了肢体冲突。

调解员在受理调解申请后,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现场,唐某元表示,这些年一直没有赚到钱,还欠下了其他的债,加上还款利息过高,所以至今未还欠款。其愿意偿还所借本金,但不同意支付利息。而唐某年坚决要按借条上约定的利息偿还本息,利息成为争执的焦点。调解员考虑到被告的经济窘境,本着平衡双方利益的原则,耐心释法明理,细致分析利弊,多次调整还款方案,促使双方逐步消除分歧。

最终,在调解员的多次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利息按1%计算,即从2014年开始算到调解日,利息按1万元支付,加上本金1万元,合计为2万元,由唐某元支付给贺某年。最终唐某元归还欠款,双方握手和好。

在该案调解过程中,江口司法所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通过情理交融、释法说理,圆满解决了长达8年的欠款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实现了良好社会反响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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