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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资深发布:借贷纠纷发问提纲,民间借贷产生纠纷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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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国栋

很多当事人通过提起民间借贷纠纷之诉追讨欠款时,老是困惑于一些自己都算不清说不明白的事情,把自己绕进去,导致诉讼结果不理想。作为律师来说,如何能够快捷而简明的向当事人阐明诉讼要点,达到实现诉讼目的,非常考验律师的法律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

一、 民间借款纠纷法院庭审时归纳的争议焦点

1、 原被告之间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这个争议焦点看似简单,但对法庭审理及判决都有重大影响。比如说一些以民间借贷纠纷案由起诉,庭审时被法庭认定为买卖合同关系或合伙合同关系的案件,法庭判决时自然不能按照民间借贷纠纷的法律规定来支持相应的诉讼请求。这就要求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在起诉以前就确定好相应的案由,免得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困扰。

2、 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偿还多少钱?

这个争议焦点关系到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和债权人的切身利益。债权人在诉请上要求的偿还金额,往往和债务人认可的金额有一定差异,这就需要法庭围绕当事人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和客观事实来调查核实,结合法律法规规定最终予以确认。在民间借贷纠纷的民事判决书上,都会有“本院认定以下事实”部分,这就是法院经过调查以后确认的事实,而判决的内容所依据的法律事实正

二、 民间借款纠纷债权人需要证实的主要内容

1、 借款时间、地点

明确的借款时间和借款地点,是法院认定借款行为真实存在的一个关键点。如果债权人连借款时间和借款地点都说不清楚,甚至与法院查明的相互矛盾,何如能让法官相信借款行为的真实性。债权人必须向法庭阐明具体的借款时间、借款地点,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加以证实。比如说2019年12月27日下午16点20分,在债权人位于某某街某某号的家中,通过银行转款的方式,向债务人发放借款10万元。这个事实结合银行流水,就能够非常明确的确认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客观真实,法院会予以采纳。

2、 借款本金及利息、期限

借款本金、借款利息和借款期限,是构成民间借款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或许会有当事人因为各种原因没有约定借款利息和借款期限,没有关系,法庭会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法律规定予以确认,但是借款本金是不能不明确具体的。庭审时审判员必然会针对这三要素向当事人双方发问,并让书记员记录在案,最后结合原被告双方提交的证据资料加以核实采纳,作为调解和判决的依据。所以债权人在提起民间借款纠纷之诉前,必须将借款本金、借款利息和借款期限整理清楚,以便于庭审时法庭能够核实采纳。实践案例中,很多当事人困惑于利滚利、分期偿还等问题,又不能及时向专业律师咨询求助,最终导致自己的诉请和陈述的事实相互矛盾,得不偿失。更甚至,因为签订虚假的借条构成虚假诉讼,被追究刑事责任,这种情况在裁判文书网上是有判例的。

3、 出借款项的

一般小额(5万元以下)的民间借款纠纷,法庭不会刻意核查债权人借款资金的

民间借款纠纷中,涉及借贷金额较大的案子,法庭都会向债权人询问资金的

综合来分析民间借贷纠纷,债权人需要向法庭提交的证据资料,主要围绕自己的诉求来加以证实。而民间借贷纠纷的诉求,不外乎偿还借款本金、支付借款利息、支付逾期资金占用利息及承担诉讼费用。所以你不要管哪些磕磕绊绊,就围绕借了多少本金给债务人,什么时候借的,借款地点在哪里、是银行转账还是现金支付、借款的利息是多少、借款期限是从那天到那天,中途还过多少钱,现在连本带利应当向我归还多少来举证,这样就简单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