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重获“新生”。今天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2年浙江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类个人破产)工作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2022年,全省法院共受理个债清理案件835件,审结688件,其中,完全清理216件,成功清理率约三分之一。个债清理涉案债务总额共计59.53亿元,共清偿1.53亿元。涉案债权人共计5240人,其中涉及金融债权人1788人。共涉及执行案件4185件,涉执行标的金额56.23亿元。
浙江是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大省,对这方面的制度需求尤为迫切。我省法院自2018年起便在全国率先探索具备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 2020年全国率先出台《浙江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类个人破产)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
“通过个债清理,对失信行为进行监督,当部分债务人出现不诚信行为,将退出债务清理恢复强制执行措施;当债务人足够诚信,则一方面予以债务免除,另一方面向社会传递‘守信激励、失信惩罚’的司法政策导向,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庭长徐峻峰说道。
如叶某个人债务重整案中,遂昌法院通过运用“重整贷”等银行商业贷款,帮助债务人拓宽筹款渠道,提升履行能力,作为中学教师的叶某一次性化解15名债权人近200万元的债务,重回正常生活轨道。徐某某、庞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中,12名债权人在浙江、上海、四川等地申请执行,天台法院结合关联案件查询,集中清理债务,在清偿计划通过后,及时联系各地法院解除对债务人的民事强制措施,“解绑”诚信债务人。
徐峻峰介绍,2022年浙江法院坚持依法合规、鼓励探索、府院联动三项基本原则,围绕“守正”、“创新”这两个关键词,全面稳妥有序推进个债清理工作。
守正——依法合规建立、完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机制。依托《工作指引》建立和完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指引体系。连续2年下发专题通知,通过确定重点推进的“2+20”家法院,明确工作任务和指标,以点带面压实责任,截至2022年底,“2+20”家法院工作推进情况良好。推进专业化建设,探索“债务人主动申请+执行筛选+个债审理团队审核”模式和专门部门、专人办理模式,建立完善绩效考核。
创新——案件办理中创新方式方法深入推进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探索以“双轨运行法”逆向助推破解执行难,对个人债务未完全清理的案件,将会商成功并与债权人签订的清偿方案移交执行法官转化为执行和解协议。探索金融债权实质性化解,如温州中院与华夏银行温州分行签订《个债清理合作框架协议》。探索“公证员+管理人”模式,共同完成财产调查核实。
另外,浙江法院加大府院联动力度,完善配套机制强化个债清理工作保障。如台州中院与金融监管部门出台《关于探索个人破产制度推进金融消费者债务清理创新工作的纪要》,探索金融消费者债务清理和不良贷款核销新模式。立足浙江全域数字法院建设,各地法院以数字化为抓手为个债清理工作赋能。高院批复同意杭州中院、余杭法院、临安法院等作为“办理破产一件事”的改革试点法院,余杭法院打造“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智审平台”,天台法院建立个人债务整理名录,在法院网站公开债务人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在会上,徐峻峰也指出,目前个债清理工作在社会共识、配套机制、管理人履职能力方面都有待提升。下一步,全省法院将继续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在统筹部署、配套机制、“立审执破”一体化格局等方面着力,全面深入推进个债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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