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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资深介绍:最新漳州民间借贷纠纷,向家长借钱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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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谭心怡)一名在私立学校当班主任的老师,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向多位家长借钱后拒不归还。近日,湖里法院发布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于某是厦门人,在漳州某私立学校担任班主任。任职期间,她向本班级学生家长借钱后人间蒸发。2018年7月10日,于某以家人生病需要住院费的理由向其班级学生小明的妈妈借款。

据小明妈妈陈述,在此之后直至2018年10月19日,她分八次借款给于某,实际借款金额合计61500元。2018年10月21日,于某还款15000元,之后小明妈妈多次要求其还款,于某却以各种理由拒不归还。自2018年12月开始,于某拒接电话,微信消息也不回复,小明妈妈催讨未果,遂起诉至法院。

除了小明妈妈,还有其他三名同班学生的家长将班主任于某告上法庭,他们也是被于某以同样的理由借款,而后又无法讨回。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还了解到,于某还向校外培训机构的学生家长借钱,借款金额近30万元。

湖里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明妈妈所主张的借款事实有微信聊天记录、银行转账明细、微信转账明细等证据为凭,据此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民间借贷关系。双方虽未约定借款期限,但小明妈妈的起诉视为催讨,于某逾期未还款,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之责。故其要求于某立即偿还借款本金46500元,并按照年利率6%支付逾期利息,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