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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百科报道:秦皇岛企业借贷纠纷,迁安郝小华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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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展现全市政法干警信念坚定、执法为民、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迁安市委政法委微信公众号将继续通过优秀典型先进事迹系列报道,引导全市政法干警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弘扬正气、激励斗志,凝心聚力,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队伍,为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铿锵玫瑰 尽展巾帼检察官风采

她是迁安市一位年轻的“巾帼检察官”,

她用十年平凡的从检生涯

成就着不平凡的自我;

用勤奋与敬业,

清廉与正直,

专业与素养

在平凡的岗位上

书写着不平凡的成绩。

迁安市人民检察院

郝留禄

郝留禄,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2011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迁安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检委会委员。

获得荣誉

从检十年间,她获评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业务能手”、“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全省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入选最高人民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师资库并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培训授课人,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人才库、公益诉讼人才库,荣获个人三等功一次,多次获评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先进事迹

01在反思中突破 在奋斗中进取

“奋斗本身就是一种幸福,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郝留禄始终坚持在奋斗中进取。她将守初心、担使命切实体现在检察工作中,真正把对党忠诚体现在立言立行上,体现在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公益诉讼工作创新实践上,把讲政治付诸行动、落实到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的每项工作中。

她在“精”字上下功夫,积极打造精品案件,不断提高监督案件精准度,着力办理社会关注度高、具有典型代表性的案件,树立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公益诉讼权威;在“强”字上下功夫,不断强化理论学习、强化业务学习、增强监督能力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她认真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稳定、化解矛盾、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她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以来,办理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类案件600余件,能够做到秉公办理案件,不枉不纵,解决纠纷,切实做到一心为民。

02在学习中进步 在工作中结果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郝留禄始终坚持在学习中进步。从检以来,她始终坚持学习,珍惜韶华,不负青春,通过办案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除了用法律知识充实和武装自己,她还利用各种方式、途径丰富自己本职岗位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并努力提高业务技巧和能力,尽自己全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她认为:检察人的初心就是要将每一件事情做到最好,做到无愧于心。

郝留禄撰写过多篇论文、参与了多项课题研究:《行政裁判执行监督案件的审查思路与技巧》入选全国行政检察业务培训课程,并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表扬;《行政非诉执行的检察监督》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核结项,受到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表扬;办理的穆某某与秦皇岛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检察建议案获评2019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优秀案例;撰写的《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权探究》在2019年度河北省检察机关优秀调研成果评比中获评优秀奖。

03在使命中担当 在履职中尽责

“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郝留禄认为办理案件最重要是有一颗为民之心,检察官的心要连着老百姓的心,要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在她办理的600多件检察监督案件中,迁安市国土资源局履行罚款收缴职责公益诉讼监督案对她影响至深,该案是河北省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迁安市院办理的第一件案件。该案在办理过程中,在唐山市院公益诉讼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迁安院与迁安市国土资源局共同配合,经过历时3个月的不懈努力,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将9年4次行政违法处罚未能落实的行为予以监督解决,为国家挽回损失3889.1577万元。本案基于国有财产保护理念,通过检察监督协同行政机关,通过多角度、多元化的方式解决问题,切实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让她切实认识到检察监督沉甸甸的责任感。

“许正义以初心 为法治而跋涉”是郝留禄永远的办案信念。在今后的工作中,她将继续秉持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不忘初心,勇于担当,砥砺奋进,逐梦前行,做到无怨付出,无悔青春,无愧于被冠以人民二字的检察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