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单亲妈妈郭女士在网上遇上了一个叫“王伟”的男子。随着交往的不断深入,郭女士慢慢开始喜欢上了对方。王伟告诉郭女士,自己在一家赌博网站做维护管理,平时可以借助网站漏洞赚些小钱。
后来当王伟建议她也在网站上投点钱时,郭女士没有拒绝。第一次郭女士投了1万元,很快就赚了1000元,而且这连本带利的11000元很快就打到了郭女士的账户,这不免让郭女士很心动。
慢慢地,郭女士身边的一些朋友也知道了她有一个能赚钱的男朋友,黄女士就是其中的一位。
第一次,黄女士投了个吉利的数8800元,同样连本带利很快到账。黄女士原本就是生意人,对这种来钱快的事儿也曾心有疑虑,但接连两次投钱都稳赚不赔,加上郭女士的说辞,于是就不断追投,先后大手笔投了近40万。
然而,不断追加投资之后,当黄女士、郭女士想再次提现时,却被告知账户被冻结。黄女士被冻结了40万元,郭女士则被冻结了177000元。
如果想要解冻账户,需要再充值等额资金,即便两人把各自的车辆抵押,再加上现有存款也只够解冻其中一人的款项。于是黄女士就借了128500元给郭女士,“解冻”她的账户。
然而,等郭女士将等额资金存入网站后,账户资金依然没有解冻,此时再联系男友王伟,竟杳无音信。其实,郭女士遭遇的是一场典型的“七天杀猪盘”电诈骗局。
后来,黄女士想起自己曾借给郭女士128500元进行资金账户解冻,不过两人对这笔钱究竟属被诈骗款还是借款存在分歧。
2019年6月,黄女士将郭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偿还借款本金128500元以及逾期偿还的利息,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厚街法庭对这起民间借贷纠纷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款项的性质为黄女士向郭女士出借的借款,案涉款项在出借时没有约定还款期限,黄女士可以随时要求返还,法院一审判决郭女士向原告黄女士偿还借款本金128500元及逾期还款利息。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 毛宇翔
1、法院最终认定涉案的128500元属于借款,而非共同被诈骗款项,这其中的依据是什么?
毛宇翔法官表示,最主要的依据是基于双方对款项用途的约定,在本案中,黄女士将款项交给郭女士,并不是为了双方共同去“投资”,而是由郭女士对她的账户进行所谓的“解冻”。
从整个款项的交付和使用过程来看,这符合我们一般民间借贷的临时借款、临时使用、使用完后归还的基本民间借贷关系。因此法院将本案的款项定义为借款。
2、这个案例能给我们带来怎样的警示?
毛宇翔法官提醒大家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虽然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是通过相亲而搭上线的,但最终还是落在了金钱利益之上。
天上只会掉陷阱,在大家面对“稳赚不赔”、“内部消息”、“系统漏洞”之类的说辞时,希望大家能够克制自己的贪婪之心,不要让利益蒙蔽双眼,不要轻易地受骗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