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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大伙科普下民间借贷纠纷讨债,讨债应该怎么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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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天,我们先后分析了①记住:这4种钱不能欠,不还就会坐牢!(这不是玩笑)②注意:这4种钱,欠了也不用还!不过不一定是好事… 那么,有哪些情况讨债不当的话会构成犯罪?这就是今天我们@法海拾贝要讨论的。

1.不给钱就不让走——非法拘禁罪

这是在讨债的过程中最容易触犯的罪名了,你不给我钱、我就不让你走,可是一不小心就会构成非法拘禁罪。

根据刑法第238条的规定,无论是索取合法债务还是赌债等非法债务,只要通过非法拘禁等方式剥夺了他人的人身自由,就会构成非法拘禁罪。

当然,这里有一个入罪门槛的问题,当前的法律规定对此并不是特别的明确,但是一般而言,满足如下两个条件之一的就会构成:

  • 一是非法拘禁时间比较长,比如说单次超过24小时,或者拘禁了多次总和时间超过24小时。
  • 二是在拘禁的过程中使用了暴力,哪怕是使用了拳头撇子等轻微的暴力,只要造成伤害了,那么就会构成。

从司法实践中而言,第2种情况是相较而言最多的。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只是在公共场所拉扯着不让其走,很难构成非法拘禁罪。一般情况下,拘禁意味着控制在一定的密闭场所,比如房间或者车辆内部等。


2.不给钱就赖在你家里不走——非法侵入住宅罪

这也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方式了,既然你欠我钱、你还不给我,那我就赖在你家里,一直到你给我钱为止,然而这就容易触犯刑法第245条的规定,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然而,法律对于如何才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并没有特别明确的规定。

一般而言,如果是债务人在家,然后赖着不走,还说得过去,不一定构成这个罪名。

但是如果债务人本人并不在家,只是他的妻儿在家,在债务人的妻儿往外驱赶的情况下仍然不走,那么就非常容易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了。


3.不给钱就跟着你,让你的工作生活不得安宁——寻衅滋事罪

一般而言,这种情况发生在有组织的情况下,如果只是个人跟着,没有什么特别过格行为的话,一般是不会按照寻衅滋事罪去追究责任的。

这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所认定的情形。主要的表现形式,包括在债务人工作、生活、学习的场所贴大字报、堵锁眼、喷字、呐喊,甚至是跟踪滋扰等等。

比如债务人在银行工作,是银行职员,如果召集一些光头、有纹身的人就在银行的大厅里坐着,什么也不说,这种行为一般都会被界定成为“软暴力”的寻衅滋事行为。


4.不给钱就打人——故意伤害罪

这个比较好理解了,就是在遇到债务人以后,尤其是在讨要工资或者讨要借款的情况下,一旦债务人否认,一怒之下就容易打向债务人,如果造成轻伤的话,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了。

而且,如果击打的部位是面部,就特别容易造成轻伤二级。比如,一拳头击打眼眶、太阳穴、鼻骨部位,都很容易构成轻伤二级的。

5.不给钱就砸东西——故意毁坏财物罪

这种情形跟上一种差不多,只不过一怒之下是毁坏的债务人的财物,最常见的莫过于有债务人明明欠着自己钱却不给不给还开着豪车到处晃悠,当然这车不一定登记在他自己的名字下,这种情况下,一怒之下就有可能将对方的车起航了,或者车玻璃砸了,那么只要鉴定损失数额超过5000元的话,就非常容易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了。


6.发放高利贷并非法催收——催收非法债务罪

这是今年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以来,新出现的一种罪名,其中针对的就是发放高利贷者。

根据刑法第293条之一的规定,使用如下三种方法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构成催收非法债务罪:

(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我们可以看到这些行为方式,跟前述几个罪名的行为方式基本上差不多,那么这个区别在哪呢?


区别就是:对于高利贷等非法债务而言,如果情节足够严重、构成前述犯罪的话,需要按照之前的犯罪进行处罚。但是如果尚未构成前述罪名的话,就要按照催收非法债务罪进行处罚了。

而对于合法债务(如讨要工资)而言,则只能构成之前的几种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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