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湘潭市多位债权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反映,湘潭市民间资金登记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湘潭民资中心)出现了兑付危机,还被曝伪造借款合同,涉嫌挪用债权人的资金。涉案金额近1.35亿元,涉及400多位投资人。(4月10日《每日经济新闻》)
民间借贷出现兑付危机,并非是什么新闻。2014年,湖南娄底数十家企业先后停付本息,导致民间借贷市场“崩盘”,也引发了“百亿民间借贷挤兑潮”。然而,在湖南湘潭,经地方政府金融办批准的民间资金登记服务中心,也陷入了“崩盘”困境,严重影响了民间借贷的安全性和公信力,更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谐。
据全国工商联调查,90%的小企业和95%的微小企业,没有与正规金融机构发生任何借贷关系,其融资多依靠民间借贷市场。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民间借贷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融资难”,但即便是建立了创新型民间资金平台,也无法像金融机构一样,经过严格的审核和监督程序再借款。因此,民间借贷市场风险高、社会影响面广,也导致许多问题频发。湘潭民间资金登记服务中心“崩盘”,就是典型一例。
“湘潭现象”表明,在我国市场经济还比较脆弱的现今阶段,全面为民间放贷松绑,已经陷入了“放得开收不拢”的尴尬境地。可见,民间放贷是新生事物,在其成长过程中,难免会遭受各类“自然灾害”的袭击,其经营行为也远远比不上银行规范,特别是一些不法之徒,趁机“混水摸鱼”,让老百姓的血汗钱,成为他们恣意挥霍的资本。在成千上万的民间放贷、借贷交易活动中,势必会滋生出成千上万的矛盾和纠纷,如果不及时进行规范,化解这多于牛毛的矛盾和纠纷,将对地方的安全和稳定,构成了一定威胁。
可见,民间借贷“崩盘”,呼唤立法“翻盘”。事实上,早在2008年,央行就起草了《放贷人条例》,通过国家立法形式规范民间借贷,将“地下钱庄”阳光化,打破信贷市场所有资源都被银行垄断的局面。《放贷人条例》重在保障有资金者的放贷权利,及对其私有财产使用权的尊重,使民间借贷的合法性得到确定,使民间借贷从此走上阳光路径。更为重要的是,规范了民间借贷,堵住了地下钱庄等非法资金渠道,使民间金融在促进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因此,我们期待《放贷人条例》能尽早出台,为民间信贷市场“保驾护航”,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张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