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2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陈捷曾艺轩通讯员司小宣/文杨希/漫画)恋爱期间男方给女方转账,分手后女方该还吗?离婚前男方借的钱,离婚后女方要还吗?借款“层层转借”,他该找谁讨钱……
近期,翔安区的村(居)法律顾问们接到了不少与民间借贷纠纷有关的咨询。当遭遇这些借贷纠纷,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快来看看村(居)法律顾问如何为社区居民们排忧解难。
恋爱期间转账8万元,要得回吗?
恋爱期间转账,算赠与还是借款?分手之后,该不该还?近日,翔安区蔡蒲社区居民陈先生咨询说,他的朋友小张(化名)与女朋友恋爱期间,先后向女方支付款项近8万元。2021年底,女方提出分手,但拒绝返还男方支付的上述款项。遭遇这种情况,小张应该如何处理?
对此,村(居)法律顾问江玲律师说,恋爱期间,男女朋友之间的款项往来性质的认定要结合实际情况及具体证据看,如果转账金额是“520”“1314”等特殊数字,法院通常会认定为赠与,而不是借款,不会判决支持另一方予以返还。其余款项,法院通常会结合双方恋爱关系、转账附言、款项用途等,合理区分、综合认定对方是否应予以返还。
离婚前男方借钱,离婚后女方要还?
翔安区东埕社区居民陈女士咨询说,离婚前夫妻一方所负债务,离婚后另一方要承担偿还责任吗?
村(居)法律顾问郑冠杰律师说,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考虑两个标准: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2、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4、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5、因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6、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可见,夫妻共同债务一定是为了夫妻(家庭)共同生活举债。
借款“层层转借”,他该找谁讨钱?
翔安区田墘社区居民郑先生最近遇上了一件糟心事,他借钱给朋友,朋友再拿去转借给第三人,后来郑先生向朋友催讨借款,朋友却说郑先生的钱是借给第三人的,应该由第三人偿还,所以建议郑先生找第三人催讨。郑先生咨询说,他究竟该找谁讨债?
村(居)法律顾问王志祥律师说,因为郑先生与第三人之间并没有借款合意,因此是成立了两个借贷关系,分别是郑先生借钱给朋友和朋友借钱给第三人,郑先生应向其朋友催讨,要求偿还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