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债务顾名思义也就是,夫妻一方在结婚前所欠下的债务。
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
但是,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有下面4种这些情况的,婚前个人债务结婚后就会变成了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偿还:
1、婚前一方因买房或装修房子所借的钱,房屋为婚后共同居住的,婚后此债务将成为夫妻共同债务。
2、婚前一方因购置结婚用品而借的钱,婚后此债务将成为夫妻共同债务。
3、婚前一方因投资或个体经营而借钱,而婚后收入归夫妻共同使用、拥有的,婚后此债务将成为夫妻共同债务。
4、其他。
婚前一方借的钱,如果所借的钱与另一方有关,或者另一方参与使用,婚后则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总结来说,夫妻一方婚前欠下的债务,依法属于其个人债务,原则上应由其个人偿还。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