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卢欣 长沙报道
近日,全国多个楼盘的业主发出“强制停贷告知书”,刮起一阵停贷风。7月11日,长沙的新力铂园也发布告知书,称项目若7月底之前不能全面复工则将强制停贷。
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卢显颖提醒,业主单方宣布停贷存在法律风险,有可能会直接导致业主违约,影响到业主的征信问题,甚至还可能被银行起诉、强制执行、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开发商逾期交房,业主能做什么?卢显颖解释,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开发商逾期交房,满足法定或者合同约定条件的,业主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卢显颖提醒,发强制停贷通知书属于单方面停贷行为,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购房合同,以及业主与银行之间的贷款合同,属于两个合同法律关系。因此,即便开发商出现逾期交房的情况,业主也只能依据购房合同关系向开发商主张权利。而在业主与银行的贷款合同关系项下,除非银行发生了违反贷款合同约定的行为,业主才有权停止向银行还贷。
在银行的借款合同中,业主停贷不还款要计入个人征信,承担滞纳金,还可能被诉到法院,甚至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向业主按期交付房子是开发商的义务,而不是银行的义务。”在律师看来,拿“停贷”并不能威胁到开发商。
“总之,贸然停贷对业主有诸多不利影响,业主最好能与银行进行协商,签订停贷协议或者贷款展期协议等。”卢显颖建议,如果要实现停贷目的,在符合相关条件时,可以直接发起民事诉讼;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运用信息公开、违法查处、律师谈判,甚至行政诉讼等多种法律手段来推动协议的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