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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律师前辈说,作为代理律师,要做好法官的助手,帮助法官高效、准确地查明事实,适用法律。对此,我比较赞同。
众所周知,目前法院案多人少,作为原告方的代理律师,要想推进案件审理的进程,就必须通过自己的方式,帮助法官查清事实、适用法律。
试想,如果你是法官,面对众多待写的判决书,是先写那些事实清楚明了的,还是先写那些基本事实都没查清的?答案不言自明。
但作为代理律师,在庭审时经常发生的情况却是,被法官就某个或某几个事实问题,问得哑口无言。之所以会这样,通常是律师庭前准备不足,对案件事实的掌握程度不够。
代理律师,特别是原告的代理律师,要想提高庭审效率,配合法官快速推进庭审进程,对事实的掌握程度,就必须超出法官的预期。
简言之,就是庭审时,法官问什么,代理律师马上能回答,而不是慌里慌张,一再解释,“庭后和当事人核实”云云。
庭后核实不是不可以,但如果需要核实的事实很关键,或者需要核实的事实过多,不仅影响法官对律师的观感,也影响案件的审理进度。
因此,如果,代理律师能预判到庭审时,法官具体会问哪些问题,再针对性进行庭前准备,相信庭审效率会大幅度提高,法官对律师的认可度也会更高。
通常,这种预判的能力和律师的庭审经验成正比。
对于青年律师而言,在庭审经验有限的情况下,如何提高这种预判能力,实现弯道超车呢?在此之前,我只知道一种方式,就是针对陌生案件,通过类案搜索,研究比对裁判文书,从中挖掘法官的审理裁判路径。
这种法律研究方法,需要搜索大量裁判文书,从中提炼规律性的线索,工作量大且不直接。
但在最近,我从法院获得一张非常有价值的表格。如果代理律师按表格列明的问题清单做好庭前准备,事实上就变相大幅度提高了青年律师对庭审的预判能力,从而可以有效提高庭审效率。
这张表格,是因我代理的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而来。这起案件,我代理其中一名被告。在原告重庆某银行的起诉状中,我的当事人是担保人之一,在重庆自贸区法院开庭。
原告代理律师显然准备不足。对于庭审法官的一连询问,对方都没能回答上来。比如,诉求金额的计算方式、被告还钱的情况等等。
法官显得有点不高兴,提醒对方律师:“我提的问题,都是要素表上的问题,你如果庭前准备了,这些问题都好回答。”
要素表?庭前准备?我留了个心,庭后厚着脸皮找到法官,想看看这份要素表,到底长什么样。
法官态度很好,让原告代理律师把一张打印好的表格递给我,我瞅了瞅,很快意识到这张表格的价值所在。
金融借贷合同纠纷案件要素表-部分
这张标题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要素表”的打印件,其实是法院专门针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这一案由,对于法官在审理中需要查明的事实,列出的需要原告答复的问题清单。
问题清单一共37项,包括从合同签订时间到借款金额、担保人、送达等等一系列问题,基本涵盖了这一类案件中,法官需要了解的,也就是会询问到的所有问题。
如果原告代理律师按这个清单去做庭前准备,毫无疑问,可以避免庭审中的被动,显著提高庭审效率。
虽然这张表格系由原告方填写提交,但对被告方同样也有借鉴意义。
对于被告方及代理律师而言,通过这张表格,可以知道法官庭审主要想查明的事实,就可以提前做好答辩准备。
这就是这张表格的价值所在。
我本想对这份要素表拍个照,但没想到法官很大方,直接让书记员将电子版通过邮件发给我,又开玩笑地交代一句,“这个要素表,我们法院有知识产权哦!”
这份要素表,知识产权确实归属重庆自贸区法院。我相信,这份要素表,应该是自贸区法院的法官们在审理成百上千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后,总结出来的庭审经验,是众多法官集体智慧的结晶。
我同时也相信,法院之所以向原告方及代理律师提供这份要素表,并要求填写后向法院提交,也是希望原告方及代理律师能够提前准备,提高庭审效率。
当然,这一张要素表,仅仅针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这一案由,相信对于其他的高频案由,法官们也都有很多的积累和总结,差的只是要素表的表现形式。
诚然,律师应该通过自己的方式,做好法官的助手,但我相信自贸区法院的法官们,也在通过“要素表”的方式,努力引导律师,去做好自己的“助手”。法官和律师,互相支持,互相成就,这也应该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应有之义。
好的经验不独享,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在公众号【人生法门】留言“要素表”,将会获取下载链接。
再次申明,要素表知识产权归重庆自贸区法院所有,仅供法律人士借鉴参考学习使用,不得用作他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