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讯(记者 谢建晓 李旭兵)春节前夕,滑县人民法院牛屯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当场履行4.5万元。当事人感激地说:“本来以为要打官司才能解决的问题,想不到开庭前就调解好了,真是太感谢了!”
2022年以来,贯彻省委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市35个人民法庭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通过夯实源头治理、聚力多元解纷、做好诉前调解,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有效减轻了基层矛盾压力,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此前,内黄县法院豆公法庭顺利调解了一起彩礼纠纷案件。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认识,后举行了婚礼,其间原告给付被告彩礼13.8万元。婚礼后不久,被告就拒绝和原告一起生活,原告多次向被告及其家人提出解除婚约、退还彩礼无果,最终诉至法院。承办法官在仔细了解案件经过后,考虑到双方尚未办理结婚登记且分歧较大,若处理不当,原被告双方之间的矛盾有可能进一步激化。于是从情、理、法多角度耐心释法说理,辅以“背对背”调解模式,耐心告知被告,依照法律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应当予以返还,并且考虑到原告家庭状况较差,因彩礼尚欠有外账,承办法官认为双方应顾念往日情分,即使无法共同生活,也应该好聚好散,避免继续互相伤害。通过耐心调解,将法律权威的刚性与调解的柔性相结合,最终,双方放下成见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
人民法庭是法院面向基层群众的“第一窗口”,安阳市法院系统积极开展诉源治理,落实“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实行“按村划片包干”工作模式,员额法官负责联系、对接各个行政村,在每个行政村悬挂对接联系牌,公布法官联系方式,目前已实现行政村全覆盖。
人民法庭的诉讼接待室均悬挂了诉调对接流程图及非诉讼纠纷解决优点,引导当事人使用非诉方式解决纠纷。林州市法院临淇法庭联合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于去年6月设立驻派出所、法庭联合调解室,自成立以来已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00余起,协助辖区政府化解了因高速公路拆迁引起的纠纷近30起。林州市法院采桑法庭在调解工作中总结出“五思三合”调解工作法,已成功调解案件220件,案件调解率达5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