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九龙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该笔借款得到及时履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8年5月,兰某以急需用钱为由,向甘某借款5000元,甘某当即将现金5000元交给兰某,兰某承诺两个月后归还借款,其后一直未予归还,双方从而引发矛盾,甘某遂将兰某诉至九龙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双方系朋友关系,案件标的较小,调解能更好地促进和谐关系。岂料双方对借款说法不一,兰某认为借条虽系自己所写,但实际借款并非自己所用,而是帮他人所借,故该借款不应由自己承担还款义务。在调解过程中,兰某情绪较为激动,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其后,法官通过多次和兰某沟通,向其梳理该案的法律关系及举证责任,兰某最终同意立即履行还款义务。至此,该民间借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