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检察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宿州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强化政治站位,细化工作举措,认真开展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公示如下,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一、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况
通过编印“三个规定”制度汇编、组织知识测试、通报典型案例、违纪违法案件倒查和组织补报等形式推动检察人员严格执行制度规定;通过运用“两微一端”对外宣传、定制手机来电彩铃、检察长带头开展专题宣讲、签订承诺书等形式提高公众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教育整顿期间,1名检察干警主动向组织说明执行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不到位的情况,已作出处理并整改落实。
二、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情况
通过自查自纠、智能化数据排查,对全院检察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以及参股借贷情况进行排查,未发现检察干警存在违规行为。在巩固整治成效方面,制定了《宿州市检察干警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业清单》。
三、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情况
通过自查自纠、智能化数据排查、重点案件评查等方式进行梳理排查,截至目前,未发现市院机关检察干警存在“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行为;在法律监督专项检查中,共启动法律监督程序予以监督192件,立案侦查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2件2人。
四、整治“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不力”情况
通过对2097件涉及职务罪犯、涉黑罪犯、立功、重大立功等九类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重点梳理核查,截至目前,未发现市院机关检察干警存在“监督不力”行为,相关专项排查工作正在推进中。
五、整治“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情况
通过与司法局对接,对2018年以来市院机关离任人员在宿担任律师情况进行梳理排查,未发现上述退休人员在宿州市注册登记为律师的信息。
六、整治“检察权监督机制不完善”情况
通过开展重点案件评查、举报线索核查、启动检务督察等方式对检察权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截至目前,市院机关对主动说明和组织查处的存在司法不规范行为的6名检察干警作出处理。在巩固整治成效方面,制定了《宿州市检察机关重大敏感刑事案件批捕、起诉提级研判办法》《宿州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请示报告工作暂行办法》《宿州市检察机关关于规范民事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的工作指引》和《宿州市检察院机关诉讼卷宗借阅制度》等制度。
七、整治“检察业务数据错填、漏填”情况
通过组织开展全市检察业务数据质量自查、启动检务督察、组织谈心谈话等方式对检察业务数据填报情况进行监督,截至目前,市院机关对向组织主动说明检察业务数据错填、漏填行为的12名检察干警,均已作出处理。在巩固整治成效方面,制定了《宿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业务数据质量管理的规定》。
宿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