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检察官同志,我已经拿到还我的钱了……”近日,李某特地到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检察院表示感谢。
2006年3月,龚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岳父冉某借款4万元,并承诺半年后还本付息。此后9年,龚某一直未偿还借款本金,仅给付冉某利息5000元。其间,面对冉某一次又一次的还款要求,龚某用一张张落款时间更新的借条予以拖延。2015年10月,冉某自觉讨回借款无望,遂将龚某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判决龚某偿还冉某4万元欠款及利息。但因龚某拒不履行判决,冉某迟迟未要回借款。无奈之下,冉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后,于2016年8月从龚某被冻结的银行卡上划扣了3700元并交付给冉某。同时,因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对龚某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年12月,法院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的裁定。
2016年12月底,冉某向法院申请同意变更该笔债务债权受让人为其女婿李某。2017年1月,冉某突发疾病去世。自此,李某踏上了继续“追债”之路。
岳父去世已6年多了,李某仍没有要回借款本金和利息。2022年7月,李某向宣汉县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检察官在查阅全部案件卷宗、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向承办法官了解庭审情况、核实被执行人的家庭经济情况后,认为法院不存在执行违法情形,应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
考虑到本案的实际情况,承办检察官一方面多次向李某解释难以支持其申诉主张的理由及法律依据;另一方面联合承办法官对龚某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判决执行等问题耐心进行释法说理。最终,龚某表示,自己目前实在没有支付能力,可以考虑分期支付。
2022年12月,双方在承办检察官和法官的见证下,签订了分期执行欠款的和解协议:龚某以每月2000元的方式分期支付借款,直到还清所欠本息为止。李某也当场表示撤回监督申请。至此,这一起长达16年、横跨两代人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圆满画上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