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城镇调委会成功调解一起借款纠纷。
2019年,陈某与王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王某向陈某借款5万元,还款期限一个月,到期后,王某拒不返还借款。陈某多次催要无果后,来到临城镇调委会申请调解。
调委会工作人员接到此案后,分别询问了双方当事人,并查看了借款合同,双方对借款事实和金额没有争议,但王某称其没有钱,拒不返还。调解员从法律和情理上耐心细致做王某的思想工作,王某表示可以分期还款。在临城镇调委会的主持下,争议双方在还款期限和还款金额上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至此纠纷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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