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30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近日,不少骗局中,骗子利用网贷门槛低、放款快等特点,骗取受害者更多钱财。记者根据市民受骗案例,就群众受诱骗而借贷是否需要还息、此类骗局需要注意什么等问题咨询律师及民警。
市民说:轻信“客服”,网贷数万
4月25日,市民林小姐接到某网购平台“客服”电话,称林小姐在平台网店购买的衣服有质量问题,店家将“理赔”。
要获得“理赔”并不简单,“客服”告知林小姐,由于她的信用等级不够,要先通过网络借贷提高信用等级才能获得理赔。“客服”推荐林小姐几个借贷平台,并告诉她,这些借贷平台与他们有“合作”,林小姐认证后无需还款。
林小姐信以为真,按照步骤贷款,在多个网贷平台借了近5万元。这时,“客服”又要求林小姐将贷款出来的钱转到指定账户,称这是虚拟交易,林小姐马上可以通过信用认证,钱也会返还到林小姐的账户中。
于是,林小姐将6万余元陆续转到对方提供的账户上。没想到,“客服”要求林小姐继续汇款,林小姐意识到自己被骗后报警。
受骗后,林小姐除了要承担本金损失外,还需要向借贷平台支付贷款利息。“网贷审核简单,放款快,给骗子更多骗钱的机会。”林小姐质疑,自己本来银行卡里钱并不多,因为在网络借贷平台借了钱,才被骗取了6万余元。
律师说:注意是否存在“高利放贷”
受骗群众在骗子的诱导下借贷是否依然要还款及支付利息?记者咨询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许东律师。
许东告诉记者,若实施诈骗的主体并非网络借贷平台,平台在出借款项过程中尽到审核义务且无违规行为,那么即使市民是因受诱导而申请贷款,为避免影响自身征信,市民仍应当按期承担贷款支付义务。但是应当注意是否存在“高利放贷”的情形,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严禁高利放贷,若网络借贷中存在收取高额利息的情形,则市民可以主张不对超出标准的部分承担责任。
警方说:新手段加剧受害者损失
厦门市打击治理中心民警洪恒亮告诉记者,林小姐遭遇的是“假冒客服”骗局,假客服在理赔过程中,利用“网贷刷信用”“转账到安全账户”等手段,加剧了受害者的财产损失。
民警提醒市民,陌生人要求你网贷,这种行为本身就不可信,更不要相信对方承诺的不用还款等说辞。凡是遇到要求你通过网络借贷刷信用、注销“校园贷记录”的情况,都是骗局!
(记者 柯恺筠 通讯员 洪恒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