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你好,请问是张某吗?这里是瑞金市人民法院,你与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你把钱还给王某某了吗?还没有啊,那你知道……”这是瑞金市人民法院自开展案件回访活动以来常见的一幕。
在王某某与张某民间借贷案件纠纷中,张某向王某某借款20000元,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张某未归还王某某借款,王某某遂诉至法院。张某经法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案件依法缺席判决:被告张某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日内归还给原告王某某借款本金20000元。
结案后,在开展案件回访过程中,承办人宋法官主动联系到张某,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如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影响个人贷款信誉并将通过微信、广播、电视台等平台予以曝光;将影响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影响子女读书、报考公务员等等。张某听了承办人的话后,当天归还了张某借款本金20000元。
据了解,瑞金法院积极开展案件回访,及时对当事人进行判后答疑,督促其中一方及时履行相应义务,进一步实现了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