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麟游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既有效的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又切实缓解了被告的燃眉之急,取得“双赢”良好效果,生动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宗旨理念。
该案中,原告姚某与被告李某系朋友关系,2021年8月双方协议,姚某将一辆车以106800元卖给李某,李某分期给付姚某购车款,后由于李某发生车祸受伤在家疗养,向姚某出具欠条。2022年姚某多次向李某索要下欠的24500元购车款,李某一直未给付,无奈之下姚某于2023年5月10日起诉至麟游法院。
麟游法院受理该案后,办案人员认为此案具有可调性,经征求当事人双方意见同意调解后,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在通过电话“背对背”调解中,姚某表示,因为拖欠时间太久,自己多次索要无望,实在没有办法才起诉,如果李某能够承诺尽快还款,愿意免去相应利息。李某认为,自己原是一名驾驶员,由于发生车祸,造成右腿粉碎性骨折,在家疗伤一年多,家庭收入微薄,但认可拖欠姚某购车款的事实,并陈述了其因在家疗伤家庭经济困难的现状。5月13日,办案人员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法庭进行“面对面”沟通,从情、法、理三方面入手进行释法明理,规劝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最终在办案人员耐心调解之下,李某表示愿意在腿伤恢复之后尽快筹集资金,归还姚某欠款,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这起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4天时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今年以来,麟游法院进一步强化诉源治理,更加注重运用诉前、诉中调解解纷模式,在淡化当事人双方的对立情绪、有效解决矛盾纠纷的同时,降低了群众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为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及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编辑:樊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