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1日,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来了两位“神秘”的当事人,在见到该院执行法官后,他们将两面锦旗送到了执行法官的手中,并深深地表达了感谢之情。原来,这两位当事人是溧阳市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当天早上5点多就从溧阳驱车赶来霍邱送锦旗。
接到兄弟法院求助后,立即组织干警配合
“你好,我们是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现在想请求贵院协助配合我们扣押一辆轿车。” 2019年6月21日下午,在接到溧阳市法院执行局的求助后,该院执行局局长黄勇果断作出予以协助配合的决定,并在第一时间组织了4名执行干警前往涉案车辆停放处。
溧阳市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许某名下的一辆宝马X5轿车。2019年6月21日,申请人杭某通过多方途径找到了许某的位置信息,同时也发现涉案车辆就停放在霍邱县众兴镇某厂房内。当天下午,溧阳市法院执行干警一行来到霍邱县,准备对许某的车辆予以扣押,考虑到异地执行的难度及风险,溧阳市法院向当地霍邱县法院请求协助执行。
被执行人态度恶劣,排除阻碍后成功扣押车辆
在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们发现了许某停在厂里的宝马X5轿车,执行法官当即联系了拖车准备将车拖走。就在拖车的过程中,许某现身了,眼见自己的爱车即将被法院拖走,许某便上前进行阻挠,不仅态度嚣张,而且还叫嚷着:“我连宝马都开得起,还差这十万八万的吗!”在经过一番批评教育及释法明理后,两地法院成功将涉案车辆强制扣押到霍邱县法院,同时传唤许某第二天至霍邱县法院接受问询。
执迷不悟,被执行人次日被拘留
22日上午,在霍邱县法院调解室内,许某仍旧态度嚣张,始终不愿履行义务,甚至口出狂言有钱也不会偿还。最终,溧阳市法院执行法官当场宣布了拘留决定书,随后,许某被司法拘留十五日。
拘留六日后履行全部义务
被司法拘留后,许某最终承认了错误并履行了本案全部义务,且在拘留所内写下了一份悔过书。鉴于许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溧阳市法院决定对许某罚款1000元。
该院执行局局长黄勇表示,此次配合溧阳市法院成功扣押被执行人车辆并顺利执结案件,在外地及本地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异地执行一直是执行难中的一个突出问题,霍邱县法院始终本着“全国执行一盘棋”的思想,充分发挥大局意识,积极配合外地法院在本地开展执行工作。截止2019年6月底,霍邱县法院已成功办理外地法院执行事项委托306起,配合外地法院执行出警2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