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发现自己被骗了也去报案了,说对方诈骗,但是警察叔叔就是不给你立案,跟你说这是民事纠纷,合同纠纷不构成刑事犯罪。诈骗罪到底是怎么认定的?大量的司法实践案例中,今天总结出十条来分享给大家。
·第一,没有履行同的条件而骗取他人的财物。财务包括钱、资产不予返还的。
·第二,没有正当的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去变卖货物的,导致人不能归还你的货款,听懂了吧?不符合市场规律的。
·第三,转移资金引力财产以逃避返还财务的。
·第四,暴力了,销毁账户或者是通过搞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财产的,这个也都算。
·第五,直接把欠款的作为欠款人,把你给拉黑了,逃避你的电话,逃避你的短信,反正就是怎么都联系不上他,他都不搭理你,这种就是诈骗。
·第六,没有履行能力的故意制造违反多次骗取保证金或者是违约金的,这个也是。
·第七,收取对方的财务,以后就是不履行合同的义务,只收钱不办事。记住,把这个款项用于赌博等非法行为的非法活动,导致于这号不能归还的,这个也算。
·第八,已经严重的拒不抵债了。这行为人将这个骗来的资金就是借给他的钱,用于高风险的项目,造成了资金没办法回笼,没办法收回来。
·第九,拒不交代资金的去向逃避返还义务,这种是最可恨的。知道吧。
·第十,获得款项之后,事业里去挥霍,什么都买?买这买那,反正就是把钱全部给花了,这个也算。
以上就是给大家做出一个简单的普法,他一般认为这个对方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是要根据综合案例的证据来进行认定的,不是随便便通过某一条就能认定的。大家都听懂了吗?学会了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