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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看资深头条:宜兴借贷纠纷咨询费,无锡房价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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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业内人士表示,“不要怀疑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力度和决心,开发商不应对调控政策有对赌心理,不应简单的认为本轮调控只是做做样子,调控一到两年就会松绑。按照目前的态势,楼市调控还未进入‘深水区’新一轮更加严厉的调控政策正在密集来袭。”

距上一轮楼市密集调控近一周年,去年9月30日北京发布“930”新政,随后其它城市密集跟进,无锡作为15个热点城市之一,也于去年10月2日出台“锡十四条”,对楼市进行收紧。从去年10月2日重启限购到9月25日限购升级,期间一共发布各项楼市调控政策共6次。

无锡是在南昌、重庆、贵阳、长沙、南宁、石家庄、西安、武汉新一轮调控后首个跟进的热点二线城市,之后广东东莞对房企发布自律要求,开发商不得渲染楼市紧张氛围,如有违反将面临多重处罚。

从本轮楼市调控的内容来看,重点指向了“限售”,重庆和南昌要求新购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满两年后才能上市交易;南宁要求在市区(不含武鸣区)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须证过两年(即取得不动产权证两年)方可转让;长沙要求购房满3年方可交易,贵阳也要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3年内限制转让;石家庄要求新购住房及二手房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无锡在“520”新政中就已提前打好限售补丁,购买住房(含二手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2年内不可转让,法人单位购买住房(含二手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3年内不可转让。

9月25日,无锡市住建局官网挂出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补充意见,调整了限购等政策。值得关注的是,无锡出台了“加强版”限购令,要求本地人分区域禁购第三套新建商品住房;外地人限购一套住房并需在锡缴纳社保满2年;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四成。“无锡的新政对于公积金贷款政策作出了调整,这是一个很强烈的信号。”

业内认为,目前,全国多地的商业银行对贷款政策已经开始收紧,无锡楼市发布的新政中,对于公积金贷款的收紧,这意味着全国多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有进一步收紧的趋势。

9月27日,无锡“925”新政细则出炉,进一步明确了“925”新政执行时间及执行标准,指出,“9·25新政”自2017年9月25日24时起执行,购买住房及申请公积金贷款原则上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之前已认购新建商品房不在限购范围内。执行标准共有9条,其中大家最为关心的社保满2年(含)是如何界定,细则给出明确回复,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前累计2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的社保或个税证明。另外,在江阴、宜兴缴纳2年(含)以上社保或个税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可在市区新购一套住房。该条款非常明确指出社保只要累计满2年(含),不管之前是否断缴、现在是否未缴等,只要社保缴纳满2年(含)均不受影响。

业内表示,此次新的限购政策与以往有明显的不同,以前只是限购、限贷、限售,此次新增了加大定销(限价)商品房筹集力度,要增加市场供应;对外地人购房缴纳社保有了新的要求,外地人必须缴满满两年以上社保或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另外,此次调控“因区施策”,调控更加精准,该降温的降温,该放开的放开,体现出无锡对房地产市场更加科学、精准。

下面再来回顾一下从去年10月2日至今年9月25日无锡楼市实施的一系列调控政策:

  2016年10月2日:“锡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向同一买受人出售多套商品住房;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开发企业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认真审核购房人资格,购房人违反规定的,登记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开发企业或购房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4月28日:“限价令”

规定商品住房销售前应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备案价格,申报备案价格高于2016年10月份所在区域商品住房均价的,通过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商品住房成本评估报告确定备案价格。申报价格备案的商品住房规模不得低于3万平方米(尾盘除外),且价格备案后1年内不得调高。

  5月4日:《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

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落实我市限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落实价格备案管理的相关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房认购和销售过程中不得存在其他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和房地产市场调控相关政策的行为,违者暂停网签。

  5月20日:“520”新政

自2017年5月20日24时起,对已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2017年5月20日24时之后取得不动产权证的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2年(法人单位3年)方可转让。

  8月11日:“一价清”政策

认真落实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一价清”制度。除房款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其他单位,个人不得向购房者收取电商费、团购费、居间服务费、信息咨询费等其他任何价款或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受委托的代理机构与购房人签订的购房合同必须符合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擅自加注押金、保证金等强制性规定。新建商品房取得预(销)售许可证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机构不得收取定金、保证金、诚意金、金等任何费用。

  9月25日:“限购令”升级

本地人分区域禁购第三套新建商品住房;外地人限购一套房并需在锡缴纳社保满2年。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4成;加大定销(限价)商品房筹集力度。年内筹集不少于200万平方米的定销(限价)商品房等低价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