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男子先后借给他人9万元用于网络游戏赌博,并出具了借条。因女儿读书需用钱,多次催促还款,但对方都以暂时无钱还款为由拒绝。该男子只好拿着借条告上法院要求归还本息。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今日(8月24日)了解到,广州海珠法院审理后并没有支持男子的诉讼请求。
法官表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此债须是合法之债,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 基本案情:男子出借9万给他人赌博要不回
2018年4月3日,梁某通过前公司领导武某了解到魏某在星际棋牌网站玩某款积分游戏稳赢钱。两天后,他与武某来到魏某家,魏某当即演示怎样玩该款游戏,期间赢得了很多积分。
魏某称,游戏积分可以兑换钱,为此向梁某借钱用于玩游戏赢钱,还承诺每日按借款金额的10%给予回报。当天,梁某便向魏某微信转款20000元,魏某立即将款项打进其星际棋牌账户。
此后,魏某又以同样理由分别向梁某借款50000元、20000元。三次借款共计90000元,魏某均于借款当天向梁某出具《借据》。
2019年1月29日,梁某因女儿读书要求魏某还款,魏某向其出具一份还款计划。
然而,还款计划到期后,梁某多次催促,魏某却以暂时无钱还款为由拒不还款。梁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魏某返还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
庭审中,魏某在承认向梁某的借款全部用于星际棋牌网站(后来更换其他网站)赌博,并称梁某对此亦知情。
□ 法院判决: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海珠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梁某提交转款记录、三张《借据》、《还钱计划》证实被告魏某借款,魏某对此也予以确认,故法院对魏某向梁某借款90000元的事实予以认可。但是,梁某明知魏某借款用于网络游戏赌博,却为魏某提供赌资,该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2020年第二次修正)第十一条的规定,涉案债务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故依法驳回梁某全部诉讼请求。
梁某不服,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广州中院审理后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法官说法:
经办法官指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此债必须是合法之债,否则,将不受法律保护。
在我们国家,赌博不但有违公序良俗,也是法律明令禁止的。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用于赌博,那基于赌债产生的借条、欠条皆无效,这种借贷关系也不受法律保护。
而且,无论是参与赌博还是提供赌资均属违法行为,法院可在判决生效后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对两人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理。
□ 法律知多D:事先知道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民间借贷无效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2020年第二次修正)第十一条:
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2.《广东省禁止赌博条例》(1996修正) 第六条规定:
明知他人用于赌博而提供的贷款或者在赌博中产生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陈中莉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莫伟浓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苏琬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