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民间借货纠纷中,哪些借贷行为会被判定无效?
今天跟大家聊一聊,哪些民间借贷行为会被法院判定为无效?
根据最新出台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借贷行为无效的情形比之前增加了举证借贷行为无效的责任降低了,也就是说民间借贷行为更容易被判定为无效了。
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出借人冒着一定的风险出借款项,除了考虑人情因素以外,主要还是想获取一定的利息作为回报。但是,借贷行为被判定无效的直接法律后果,就是约定的借期内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等均归于无效,不再适用。当事人对该问题应当保持一定的关注,根据最新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13条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一,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二,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提供借法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五,违背公序良俗的。
对于民间借贷行为无效的6种情形,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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