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农商行3月16日公告,公司黄岛薛家岛支行就与中海外房地产(青岛)有限公司(简称“中海外房地产”)、中国海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海外集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于近日收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2018年4月18日,薛家岛支行与中海外房地产签订两份借款合同,分别约定借款金额为5.3亿元、7.5亿元;2018年12月27日,薛家岛支行与中海外房地产签订两份借款合同,分别约定借款金额为8100万元、6900万元。后薛家岛支行分次发放借款共14.30亿元。中海外房地产以其不动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后薛家岛支行为上述借款办理展期,中海外集团作为担保人签署展期协议,为展期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海外房地产未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薛家岛支行依法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